申请仲裁须知
如果您准备通过本会的仲裁程序与对方解决已经出现的民商事纠纷,请注意了解下列有关内容:
一、到本会申请仲裁,需要您与对方的合同中有明确的仲裁条款,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。
二、如果您是代表单位申请仲裁应提交: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;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;合同文本、仲裁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;如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。
如果您是个人申请仲裁应提交: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;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合同文本、仲裁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;如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。
三、按本会的收费标准预缴仲裁费用。
特别提醒您的是:
▲ 仲裁申请书正文、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,需要提交原件。证据材料一般只需提交复印件,但开庭时须带原件以备当庭质证。
▲ 立案时请携带仲裁协议或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原件以供核对。
▲ 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/证据保全,请提交财产保全/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 2份(注明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),增加提交一份仲裁申请书。
▲ 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,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证据序号并注明证明事项。
▲ 本会免费提供仲裁申请书、财产保全申请书、证据保全申请书、法人代表证明书、授权委托书等空白的仲裁文书,供您填写。
▲ 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。
▲如有其他需咨询的问题可致电0536--8251234
▲办公地址: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269号 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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